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开展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活动

甘孜 更新于:2025-08-19 14:03
  • 散人1985
   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,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生态环境的浓厚氛围,在第三个“全国生态日”来临之际,四川省甘孜州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团队前往色须镇,开展了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活动,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意识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

    活动现场,检察干警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宣传资料、现场讲解等方式,向过往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。针对石渠县生态特点,重点围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》等内容,用通俗易懂的语言,结合典型案例,深入浅出地讲解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,让群众深刻认识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同时,干警们积极与群众互动交流,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疑问。不少群众表示,通过这次活动,了解到很多之前不知道的法律知识,以后会更加注意保护环境。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80余份,接受群众咨询7余人次。

    此次“全国生态日”普法活动,切实增强了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法治观念。下一步,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秉持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的理念,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力度,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,为守护石渠县的绿水青山、筑牢黄河上游生态安全屏障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 。(罗阳 扎西拉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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